香港公司的三枚印章用途分明,法律效力不同,对印泥颜色没有强制性法律规定,但存在商业惯例。
@邵全珠 会小礼&礼途
跟您说一下公司印章的用途:
小圆章是公章,一般普通的合同和公司内部文件可用
长方形章是财务章,非常重要的合同和银行文件可用
钢印是证书等文件才用的章,用的比较少
我们常规盖章 盖小圆章,公章有颜色,可以不用再蘸印泥
三枚印章的用途与颜色惯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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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章名称 |
常见规格 |
主要用途 |
法律效力 |
印泥颜色惯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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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圆章 |
圆形,直径约21mm |
用于内部或一般确认文件,如:签收货物、发票、收据、对账单、合同修改处旁注。 |
最低,仅作一般确认,不具备签署正式合同的完整法律效力。 |
蓝色或紫色最为常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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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条章(签名章) |
长方形,约57mm x 22mm |
用于重要法律和商业文件,如:签订合同、银行文件(支票、汇款单)、订单、报税文件等。必须配合授权人(如董事)的亲笔签名才生效。 |
高,是日常运营中最重要、最常用的具法律效力的印章。 |
蓝色、紫色为主,也有使用红色的情况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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钢印(法团印章) |
圆形金属印章,直径约38-40mm |
用于极正式、重大的法律文件,如:股份买卖、不动产转让、抵押合同、公司上市或融资文件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