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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公司公章的用法

香港公司的三枚印章用途分明,法律效力不同,对印泥颜色没有强制性法律规定,但存在商业惯例

 

 

@邵全珠  会小礼&礼途  
跟您说一下公司印章的用途:
小圆章是公章,一般普通的合同和公司内部文件可用
长方形章是财务章,非常重要的合同和银行文件可用
钢印是证书等文件才用的章,用的比较少  

我们常规盖章 盖小圆章,公章有颜色,可以不用再蘸印泥

三枚印章的用途与颜色惯例

印章名称

常见规格

主要用途

法律效力

印泥颜色惯例

小圆章

圆形,直径约21mm

用于内部或一般确认文件,如:签收货物、发票、收据、对账单、合同修改处旁注。

最低,仅作一般确认,不具备签署正式合同的完整法律效力

蓝色或紫色最为常见。

长条章(签名章)

长方形,约57mm x 22mm

用于重要法律和商业文件,如:签订合同、银行文件(支票、汇款单)、订单、报税文件等。必须配合授权人(如董事)的亲笔签名才生效

,是日常运营中最重要、最常用的具法律效力的印章。

蓝色、紫色为主,也有使用红色的情况。

钢印(法团印章)

圆形金属印章,直径约38-40mm

用于极正式、重大的法律文件,如:股份买卖、不动产转让、抵押合同、公司上市或融资文件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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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修改: 2026-04-02Powered by